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示(2023)

2023-07-17

根据《固废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收集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的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,现将我公司2022年和2023年01-06月份危险废物接收、处置情况予以公示。

附件:

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接收处置情况(2022年)

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接收处置情况(2023.1-2023.6)